南山案,不管未來如何演變,我們應謹記處理國華人壽500億元的血淚教訓。國華的教訓告訴我們:保險公司黑洞的處理一定要「快、狠、準」。政府要用嚴格標準,選擇財力專業俱佳經營者,並要持續監督,改善狀況。國華人壽從爆發經營不善與掏空事件至今,淨值缺口近500億元,保險安定基金目前僅100億元,必須籌組聯貸支應,並由台灣金控接手,相當悲哀。試想金融機構若交給財務不健全的股東,等於政府給予該股東免費的套利空間。因為若公司獲利,股東可以享受;而經營不善則由政府承擔。背後原因在金融機構不比一般企業,肩負人民金融資產保管的重責大任,政府無法坐視金融機構倒閉。國際間對於金融機構股東適格性都有嚴格要求,如日本要求51%以上的金融機構持有者必須具結不可撤銷的增資義務;台灣也限制金控公司本身舉債不得超過20%,以免衍生過度的財務風險。潤成投資南山案有許多大家沒有注意到的地方,首先是整體投資架構為「三重槓桿」結構:除南山人壽可舉債,性質似虛擬公司、去年底甫成立的潤成本身負債達4成8,此外投資潤成的上層股東潤泰新、潤泰全不但負債比較產業平均高,潤泰新與潤泰全還彼此交叉持股,該交叉持股甚至應用質押,進一步弱化整體投資的財務風險承擔能力。與金控舉債限制為20%相比,潤成48%負債限制是金控極限2倍有餘。在我國以金控為主要投資金融機構框架下,潤成等同金控位階,不但要負增資完全責任,本身槓桿也不能過高,以免增加旗下金融機構財務風險。主管機關必須更詳實解釋,為何一個規模較國華更大的人壽保險,投資主體不似金控需受嚴格法規限制,連基本的槓桿限制也比金控寬鬆2倍。如此設計破壞以金控節制金融機構投資的本意,也種下未來其他非金控公司套用高度槓桿投資銀行、保險、證券之例,對金融市場秩序有負面影響。平心而論,潤成以相對低價得標(據AIG先前報送美國SEC資料投標金額在21.5-30億美元間,潤成得標價為21.6億美元),代表AIG認為潤成的自有資本和財務強度應該是最理想的。然而結果卻是潤成用高於其他金控競爭者2倍的槓桿去投資南山,將所有的財務風險轉嫁給政府與人民,而不是將該差價反應於強化資本。由旁觀者看,潤成既以低價取得,又透過高負債比、交叉持股與質借來比別人借更多的錢經營,難免讓人擔憂南山未來是否有財務風險。政府不須害怕拒絕潤成的提案,應該堅守好的標準。若潤成無法提出降低財務槓桿的條件,就應由政府輔導推行IPO。畢竟連經營規模更勝於南山的香港AIG,都還願意用IPO方式釋股,且潤成財顧花旗也曾於年初表明未來將推動南山在台上市,那由政府輔導立即進行IPO,不但能讓南山直接由透明公開的資本市場籌取資金,也少了潤成用過度財務槓桿承擔南山的疑慮。在IFRS實施山雨欲來,加上新業務呈停滯之際,南山未來財務壓力只會更大,政府更應明鑑,謹守標準,確實要求。國華殷鑑不遠,為儘速讓南山完美落幕,政府應更加謹慎,潤成也應考量社會責任,在各種條件上提供充分的擔保與配合,讓社會大眾安心,方是社稷之福。
【摘錄經濟】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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